1. 廉政举报只受理对我局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其他与我局职能有关的信息,请通过“局长信箱”或“电信用户申诉”等反映。
2. 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凡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发泄私愤等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详细填写举报事实,以及准确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我们将把有关情况反馈给您,并为您保密。
4.凡廉政举报来信,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