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0-11-16 17:42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点、局领导简介及分工,机关各部门职能、联系方式等。
    (二)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和通信政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通信改革措施、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活动等。
    (三)重庆通信业发展规划和通信业宏观统计数据;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五)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七)通信行业标准的名称及摘要:
    (八)重要的人事任免信息;
    (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十)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信息。
    注: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等内容可详见重庆市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中一级栏目“政务信息”中的二级栏目“公开目录”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一)申请的提交
    1、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现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受理大厅工作人员接收。
    2、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邮寄至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申请的办理和答复
    我局收到政务公开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3、 申请公开信息中虽含有不应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部分的信息内容;
    4、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 、联系方式;
    (三)答复时限:
    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经批准后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涉及第三方的处理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期限不包括在第三条规定的答复时限内。


工作机构: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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