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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1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7 17:19

张小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开展城区通信管线乱象治理的建议》(第0912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大数据发展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安排;是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更是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升老旧小区通信网络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通信服务基本需求、优化群众使用通信服务感受的具体实践。

一、近年来相关行业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我市信息通信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信息通信行业通过管线入地、槽道、套管、绑扎、清退废旧等方式对原老旧小区内通信管线蜘蛛网现象进行逐步梳理规整,同步加大城镇老旧小区双千兆网络建设,在部分老旧小区已同步开展10G-PON网络和5G移动网络建设,累计完成超过千余个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更新改造。同时,我局还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出台政策引导,持续推动城市提升、城市更新改造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通信管线迁改,累计完成400余个市级重大项目通信管线迁改。

二、建议中城区通信管线整治情况

城区通信管线建设周期长,各个时期的承建主体较多,缺乏统一规划,维护管理的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城区通信管线建设存在不规范,影响城区面貌,且存在安全隐患,您提出加强城区通信管线乱象整治的建议,符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

20207月,国务院制定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工通信函〔2021425号)、《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指导文件相继出台。为坚决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老旧小区内通信管线蜘蛛网,对建筑物之间的架空线路、建筑物外墙及楼道内的通信线路及弱电箱进行有序迁改,建设集中的光缆交接箱和弱电管网,各类通信井、杆、线、箱、塔、桩要规范设置,不得影响居民正常通行等城镇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具体实施内容及要求。

按照上述工作部署,各基础电信企业市公司统筹开展全市各区县通信管线的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推动有条件的区县通信管线下地。目前,城区通信设施改造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城市提升、城市更新改造工程等市级重大项目通信设施改造。二是城镇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前者由建设单位出资,通信管线产权单位组织实施。后者暂无通信管线改造专项资金支持,主要依靠企业自行投入,全市涉及量大,也是城市通信设施改造的难点,一蹴而就短时间消除全市范围内通信管线杂乱无序问题存在困难。

持续加强通信建设资源共享,积极协调市住房城乡建委,推动出台《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及时将固定宽带网络纳入新建住宅和住宅区驻地网建设范畴。自2020年以来,实现对全市38个区县所有新建住宅及住宅区开展全量达标确认,并通过渝快办进行光纤竣工验收备案,累计完成3000多个新建小区及商务楼宇备案工作。同时,在我局统筹下,前期通过开展分片包干、共同委托施工代维单位等方式试点工作,在全市开展多个区域共维试点,为下一步推进老旧小区通信设施的共维共管,减轻各电信企业改造投资压力探索经验。

三、关于代表建议的落实方案

1.加强工作统筹。我局将积极联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行业市级重大项目通信管线迁改工作专班机制,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要求行业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持续对全市38个区县新建住宅及住宅区持续开展全量达标确认。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对接属地相关管理部门,收集梳理全市需进行通信设施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清单,于202310月底前建立台账清单,并根据属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制定相应的通信设施改造计划。

2.加强工作支持。是我局继续加强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沟通联系,建立畅通、紧密的日常工作联系,争取在改造计划编制、资金保障、督导检查等方面共同发力,指导区县通信发展办公室加强与属地区县住建部门沟通联络,深化前期试点示范成效,探索推动制定可推广的城镇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整治长效机制。二是我局将结合千兆城市创建、双千兆协同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清理一活动、城市更新等工作,指导各基础电信企业区县分公司积极对接属地政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统筹将城镇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改造工作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支持范围。三是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我局继续引导企业加大专项整治资金预算,积极争取各级资金保障。

3.深化共建共享长效机制。一是根据轻重缓急,结合属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持续推进老旧小区通信设施整治,达到遏总量,消存量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督查考核,对新建小区、老旧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及改造内容纳入安全生产、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范围,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滞后的责任单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形成约谈问责机制,倒逼企业落实通信设施共建共享共维机制。三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坚持能共享不新建,能共建不独建的共建共享模式,充分发挥考核督导作用,督促我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走深走实。

感谢您对通信行业的关注,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市通信行业发展进言献策。

此复函已经胥红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2023515

 

联系人:孙旺

联系电话:68576103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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