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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川渝两地侵害用户权益App名单的通报(2025年第十一期)

发布时间:2025-12-01 15:57

根据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川渝两地主流应用商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仍有4款App/小程序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详见附件)。

上述App/小程序应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附件1:通报存在问题的App/小程序名单

附件2:川渝地区App典型违规案例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023-68712106,邮箱cqca_xgc@mailcqca.miit.gov.cn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联系电话:028-87022261,邮箱sccaapp@126.com)

附件1:

通报存在问题的App/小程序名单

序号

应用名称

App备案号

应用开发者

应用来源

应用版本

所涉问题

属地

1

摆渡狗信息平台

渝ICP备19008731号-3A

重庆满意渡科技有限公司

小米应用商店

0.1.85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APP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

重庆

2

今夜到家

渝ICP备2023002634号-3A

重庆今夜到家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小米应用商店

1.1.4

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重庆

3

律师帮你

渝ICP备2023013070号-15A

重庆律之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小米应用商店

1.0.1

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重庆

4

怡升健康之家

蜀ICP备19032701号

四川怡家上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微信小程序

/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四川

附件2:川渝地区App典型违规案例

典型案例一:重庆市某生活服务类App,全网下载量超过10万次,该应用存在“App隐私政策难以阅读;未在隐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清晰明示第三方SDK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用户同意隐私政策后,第三方SDK存在收集OAID信息的行为”的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违反《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中的“未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要求。

典型案例二:四川省某网上购物类小程序,该应用存在“首次进入或登录小程序界面时,未设置向用户征求同意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环节,存在提前收集个人信息”的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违反《关于开展纵深推进 APP 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中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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