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渝两地侵害用户权益APP名单的
通报(2023年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3-12-28 16:4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有关要求,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川渝两地主流应用商店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仍有18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详见附件)。
上述APP应在2024年1月8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附件1:通报存在问题的APP名单
附件2:川渝地区APP典型违规案例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通报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
附件2:川渝地区APP典型违规案例
典型案例一:重庆市某网上购物类APP,全网下载量超过10万,该应用存在“未在隐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逐一列明App所集成第三方SDK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隐私政策中未对处理的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说明”等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违反《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和《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中的“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等要求。
典型案例二:四川省某教育类APP,全网下载量超20万,该应用存在“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侵害用户权益行为,违反《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中的“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