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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
做好2022年信息通信领域其他服务业数据信息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 10:4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广电重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增值电信企业和其他信息通信相关企业:

近年来,其他服务业逐渐成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的重要支撑,推动其他服务业提质增效,成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不断释放其他服务业潜力,进一步拉动我市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信息通信行业是其他服务业重要组织部分,要着力做好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统计数据是党和国家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是行业发展的“晴雨表”和“指南针”。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及时填报有关数据信息,为全面、客观反映我市信息通信业发展情况,强化统计分析预警、科学制定行业发展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严肃工作纪律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提供数据,以真实、合法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为填报依据。报表填报人员要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如实搜集、报送数据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三、加强组织管理

各企业要加强统计报表数据填报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所在辖区统计部门开展报表填报,落实专人,根据市统计局制定的《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按时按质按量上报统计报表,保障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实现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应统尽统。要着力提高统计报表质量,尤其是财务月报及劳动工资季报等报表质量。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加强工资总额填报。工作总额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为依据,凡是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支付形式是货币还是实物,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统计月度、季度、年度工资总额时,均应按实发数计算,遵循“何时发何时统”的原则,奖金和补发工资均在实发月份统计。

(二)及时完成系统直报。各企业应于47日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http://lwzb.stats.gov.cn/pub/lwzb/)完成有关报表填报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持续加强对区县公司的指导督促,督促区县公司按时、规范、完整开展数据填报管理工作。填报过程中如果对统计指标等问题有疑义的,请致电市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2022331

 

市统计局联系人:刘杰萍,67637185

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赵成,67575821

市通信管理局联系人:陆佳佳,6858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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