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城三分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6 18:00
处罚对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城三分公司
案件事由: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的100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决定:罚款10万元
执法主体: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