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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工程技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1:17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5号)等文件要求,重庆市职改办印发了《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启动了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2023年通信工程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层级

(一)工程技术通信专业正高级职称

申报条件: 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信息通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22号)

评审委员会:重庆市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挂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工程技术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

申报条件: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信息通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22号)

评审委员会:重庆市工程技术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挂靠市通信管理局)

二、申报方式

按照渝职改办〔2023〕212号文件要求,工程技术通信专业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方式,参评人员在全市统一网报系统的高评委网报端口分别向相应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资料。

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

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

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

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三、申报流程

(一)工程技术通信专业正高级职称申报受理流程

网报:10月7日—10月31日

评委会审核:11月1日—11月15日

缴费:11月16日—11月20日

地址: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1号楼1515

(二)工程技术通信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受理流程

网报:10月20日—11月20日

评委会审核:10月20日—11月24日

缴费:11月27日—11月29日

地址:渝北区互联网产业园二期5号楼8楼

四、相关要求

(一)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渝府发〔2006〕17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现有职称)期间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学时均须按照当年学习要求完成。

(二)外语、计算机政策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执行,评审阶段不进行要求。

(三)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不收取纸质申报资料,请申报人注意在规定日期内进行申报、缴费。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审核完成后进行缴费,具体缴费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附件1)执行


附件:

附件1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技术信息通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3 关于开展2023年度信息通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网络培训的通知.pdf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9月18日


(联系人:陈渝 68585826,李雪梅6858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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