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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

发布时间:2018-01-30 16:01

一、项目名称  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  
    二、实施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范围及跨省使用的码号审批;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的码号审批
    三、受理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根据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39项:“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2003年信息产业部令第28号,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修正)
    五、申请条件
    依据上述法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分类管理目录》表三、《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申请、分配、使用与收回管理办法》和《电信网编号计划》等规定,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码号资源,根据所申请号码种类的不同,申请人应分别具备下列资格:
    1.本地电话网局号:申请人为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经营者或者专用电信网单位;
    2.96XXX(X)短号码:
    (1)市内电信业务接入码,申请人为电信业务经营者;
    (2)客户服务中心接入码,申请人为党政机关、服务性企、事业单位;
    (3)智能网业务接入码,申请人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
    3. 国内No.7信令点编码:专用网单位、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
    4.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
    (1) 1062号段:管理位长8位,用于市内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申请人为具备在市内或全国提供短信息类服务业务许可证的增值业务经营者。
    (2)10630~10634号段:管理位长8位,用于市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接入平台,申请人为具备在市内或全国提供短信息类服务业务许可证的增值业务经营者。
    (3)10635~10638号段: 管理位长12位,用于市内非经营性短消息类服务,申请人为以服务、生产为目的的企事业单位。
    (4)10639号段:管理位长8位,用于市内公益性短消息类服务,申请人为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党政部门与非赢利的社会机构。
    (5)10696023号段::管理位长12位,用于跨省或全国范围内非经营性短信息类服务,申请人为党政机关、大型服务型事业单位。审批流程略有不同,由重庆市通信管理局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查批准。
    各类别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申请条件详见《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服务指南》。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码号资源规划、申请码号的用途和申请人的预期服务能力审批码号。
     六、申请材料
    根据申请使用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种类的不同,申请人应向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码号使用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详见《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服务指南》。
    七、程序和期限
   1.码号申请者登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

   2.选择进入重庆管局子网站;
   3.按照网站首页的“系统帮助”提示注册,并将所有申请材料准备完毕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并上传确认提交。
   4.码号申请者登录“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系统”查看申请状态,当申请已被预受理时,请尽快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达我局。纸质申请材料内容应与网上提交资料一致,纸质材料提交后网站五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正式受理电子回执,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电信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予以批准的,出具正式批准文件;不予以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注册和登录网站的技术支持电话:010-62305163 
    八、告知方式
   
目前,电信网码号资源审批结果形式统一采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
    九、许可收费
    对申请码号资源使用进行审批不收取费用。
    根据我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相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按照码号资源分配管理权限向占用、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单位收取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收费标准按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规定执行。目前执行的标准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码号资源占用费“按月计费、按季度缴纳”。占用、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单位应在每季度第1个月10日前缴纳上季度的码号资源占用费。码号资源占用费全额就地上缴中央国库,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码号资源占用费计费时间从《码号资源使用证书》颁发之日起次月开始计算。占用、使用码号资源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单位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未按照规定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联系电话
    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咨询电话:023-68573892
    电信网码号审批咨询电话:023-68571330    
 

附件:

重庆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和调整审批服务指南(2022年完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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